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6月21日消息,近日,山东临沂市下发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提出,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。对符合条件的高品质住宅项目,充分考虑项目品质成本增加因素,可按不超过5%的比例适当上浮销售价格。同时,优化预售资金监管。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,在临沂市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,根据开发企业资质、业绩、纳税、守法、诚信、投诉等情况对开发企业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量化评价,调整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标准,分别按原标准的70%、85%、100%、150%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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